日本社會福祉法人全國社會福祉協議會」(全社協)提供我國民間從事社會福利工作人員第28屆赴日研修機會,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報考。

主辦單位:

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家扶基金會)

活動依據:

依據全社協99年9月28日來函委託本會辦理。

參加對象:

對日本社會福利感興趣、有強烈學習意願及明確研究目的、服務於民間社會福利機構且具3年以上社會服務實務工作經驗、30歲以下、大學畢或具同等學歷、能於研修完畢後返國繼續從事社會福利工作並發揮在日所學、身心健康(即目前未接受任何醫療或非康復中之病人)且家中無任何需要照顧之親屬者、具開朗合群、獨立生活之特質。

   
課程時間:

自100年3月至12月中旬止,共分4階段(所有課程皆以 日語進行):

  1. 第一階段(3月至6月中旬):基礎日語進修,約320個小時,包括3次日語測驗。

  2. 第二階段(6月中旬至7月中旬):每位研修生將至多個社會福利機構學習,以概括了解日本社會福利。此階段,研修生將被要求完成在職訓練的報告,及了解研修生學習目標及興趣。

  3. 第三階段(8月至11月):提供長期在職訓練,加強每一位學員對日本社會福利的知識。

  4. 第四階段(11月中旬至12月初):準備期末報告,參與結業式。

活動費用:

研修期間日本全社協將負擔下列費用:來回機票、訓練津貼 (包括食品和膳食,雜項生活,培訓等)、因培訓的交通費 用、房屋租金和水電費、日語教科書和指定的材料、在日本 的體檢費用等。

   
報名方式:

請報名者於99年10月27日(星期三)前以日文或英文親筆填妥所 有相關文件暨所需個人資料,按照表格順序用迴紋針夾好, 寄回台中市40341民權路234號12樓社工處潘美玲專員收。 若經本會審查符合資格者,將另行通知筆試及口試時間。

 

申請表格:
  1. 申請表:個人資料、所屬機構資料及申請者工作內容描述(見附件1-11-2)。
  2. 推薦信:請由推薦者親筆書寫,詳述推薦理由並簽名(見附件2)。
  3. 在職證明(見附件3)。
  4. 健康檢查證明:項目包括表格五所列之內容(見附件4)。
  5. 疾病史:由申請者親筆書寫(見附件5)。
  6. 誓約書:一份致日本法務大臣,一份致全社協(見附件6-1附件6-2)
  7. 個人資料簡表(此附件請以中文填寫)(見附件7
  8. 99年10月以後2吋半身脫帽相片3張(黑白或彩色皆可)。
  9. 介紹任職機構之印刷物或小冊子3套。
  10. 99年7月以後任職機構之活動相片5張及申請者於任職機構之工作相片5張(請附上文字說明)。
  11. 護照影本(有照片頁)一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
注意事項:
  1. 申請者所填具之資料須符合事實,若查證申請者有不實記錄或虛假陳述,將取消赴日研修資格,經本會審查符合申請資格者,將另行通知筆試及口試時間。

  2. 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照『Applic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28th Asian Social Welfare Workers’ Training Program』(附件8)資料所述。
甄選方式:
  1. 筆試:基本日語能力及社會福利專業知識。
  2. 口試:每位約20-30分鐘,甄選委員們將著重其專業知識、適應能力、申請動機與目的、基本日語會話、人格特質等輪流發問。
聯絡方式:

家扶基金會社工處潘美玲專員,電話:(04)2206-1234分機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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