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扶基金會為保護兒童權益,呼籲政府重視近來幾起法官輕判幼童性侵案例,
於(3)日發起一人一信之三大訴求:

1 加強法官實務案例訓練。
2 司法判決中採納兒童專家對兒童行為與認知之評量。
3 增修刑法,對性侵幼童者全面採取加重強制性交罪,以達嚇阻之用。

本會發起一人一信活動後,立即獲得社會大眾熱烈響應,及政府各相關部門友善回應。日前獲邀至總統府、司法院、法務部參與修法相關會議,為保護幼童的人權及安全共盡心力,含:

1、 9月11日 何素秋副執行長參與法務部「刑法第221條、第222條與刑法第227條之檢討」公聽會。
2、 9月16日上午 翁慧圓處長參與司法院「兒童權益之保障與落實座談會」。
3、 9月16日下午 王明仁執行長參與馬英九總統主持的「研商反性侵法案會議」

家扶基金會王明仁執行長在9/16總統府會議中,提出「三要兩願」的主張,三要是希望政府應要有「正義的司法、友善的法庭、安全的環境」。本會肯定最高法院日前對性侵七歲以下幼童一律採強制性交罪的用心,但希望政府設定某一年齡層兒童,為無性自主能力時,能經過更審密的調查,讓司法改革能符合公義的社會;其次,舉證責任仍在受性侵害兒童,但兒童身心發展能力尚未成熟,舉證能力著實有限,在辦理兒童少年性侵害案件時,應設立專家證人、專業法庭才能落實友善法庭的理念。最後,政府更應落實追蹤性侵害加害人的強制治療成效,給予兒童少年安全的生活環境。兩願則是期盼透過前述三要的倡議行動達到「公義的社會」以及「嚴謹的司法追蹤制度」,讓司法改革都能落實關懷保護兒童的最終價值。

家扶基金會感謝各界支持愛護兒童的行動,也感謝政府部門善意回應,本會後續會將持續關心此一議題,讓保障兒童及少年的權益能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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